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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光股份: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来源:证券之星

2024-04-27 00:00:00

          广东星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星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就公司独立董事王静、曾繁华、
张丹丹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王静、曾繁华、张丹丹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
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
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广东星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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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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