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辰安科技: 关于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专项说明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4-04-20 00:00:00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523          证券简称:辰安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5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专项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召开
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3 年度实现归属
于 上 市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净 利 润 79,641,695.79 元 , 母 公 司 实 现 净 利 润 为
股子公司向母公司实施现金分红 118,880,116.80 元。基于自身生产经营及运营需
求,部分子公司未向母公司实施分红。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进行现金分红应满足“在公司盈利的情
况下,公司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利润分配,可以采取现金或者股票等方式分配利润,
公司应当优先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
进行利润分配”;同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上市公司制定利润分配方案时,应当以母
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
   鉴于公司 2023 年度母公司报表中未分配利润为负,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为避免出现超分配
的情况,保障公司稳定经营,经公司综合考虑中长期发展规划和短期生产经营实
际,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公司本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未来,公司将继续坚定不移地加强市场开拓,强化科技创新,优化业务结构,
提升内部管理,努力提升盈利能力,改善母公司的财务状况,推动公司实现更高
质量发展,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 年修订)及
《公司章程》等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状况及未来发展
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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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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