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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民控: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4-04-19 00:00:00

证券代码:000416    证券简称:*ST 民控   公告编号:2024-31
              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
    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一)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披露《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行退
市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公司股票自2023年4月27日开市起被实
施退市风险警示。若公司出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3.5 条“上市公司
因出现本规则第 9.3.1 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
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应当在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
示当年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披露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
示公告,并在披露该年年度报告前至少再披露两次风险提示公告”,
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
                             “4.6
退市风险公司信息披露”“为提升风险揭示效果,财务类退市风险公
司应当在首次风险提示公告披露后至年度报告披露前,每十个交易日
披露一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司披露本次风险提示公告,敬请广大投
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公司可能触及的终止上市情形:
具体情形                          是否适用(对可能触
                              及的打勾)
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或者追溯   √
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
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
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
的审计报告。
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
度报告。
  (三)公司于2024年4月15日晚间披露了《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
关注函的回复公告》。年审会计师对部分客户代偿息费的情况进行了
核查,这部分涉及的收入约6,720万元。根据审计进展及会计师的核查
意见,会计师初步认为该部分回款不符合收入确认条件。公司与会计
师进行了充分沟通并达成一致意见,初步确定该部分回款不确认收入。
最终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23年度报告为准。若公
司经审计的2023年度报告显示公司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且净利润为负,
公司将触及财务类强制退市情形。
  (四)截至2024年4月18日,公司股票收盘价格已经连续16个交
易日收盘价格低于1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2.1
条的规定,若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连续二十个交易日低于1元,公司股
票将被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交易。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
资风险。
  一、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原因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
露了《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3-25)。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人民币一亿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2023 年修订)》第9.3.1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公司股票
于2023年4月27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条规定:上市公司因触及本规则第9.3.1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
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首个会计年度出现下列情
形之一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一)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或者追溯
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
  (二)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
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三)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
见的审计报告;
  (四)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
年度报告;
  (五)虽符合第9.3.7条的规定,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本所申请撤
销退市风险警示;
  (六)因不符合第9.3.7条的规定,其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
本所审核同意。
  公司追溯重述导致出现本规则第9.3.1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
项情形,或者因触及第9.3.1条第一款第(四)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
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出现前款第(四)项至第(六)项情形或者实际
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指标相应年度的次一年度出现前款第(一)项至第
(三)项情形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若公司2023年度出现上述规定所述情形之一,公司股票将被终止
上市。
收盘价格低于1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2.1条
的规定,若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连续二十个交易日低于1元,公司股票
将被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交易。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
风险。
  二、重点风险提示
  (一)公司于2024年4月15日晚间披露了《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
关注函的回复公告》。若公司经审计的2023年度报告显示公司营业收
入低于1亿元且净利润为负,公司将触及财务类强制退市情形。
  (二)截至2024年4月18日,公司股票收盘价格已经连续16个交
易日收盘价格低于1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2.1
条的规定,若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连续二十个交易日低于1元,公司股
票将被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交易。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
资风险。
  三、历次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情况
  本公司于2024年1月3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发布了《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第一次)》
(公告编号2024-04)。
  本公司于2024年2月2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发布了《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第二次)》
(公告编号2024-08)。
   本公司于2024年3月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发
布了《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
   本公司于2024年3月2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发布了《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
   本公司于2024年4月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发
布了《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
   本次风险提示公告为本公司发布的第六次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
险提示公告。
   四、其他风险提示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
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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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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