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73 股票简称:嘉化能源 编号:2024-020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
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9 日
召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公司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
份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2024 年 3 月 30 日 公 司 披 露 于 上 海 证券 交 易 所网站
(www.sse.com.cn)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
规定:回购方案需经股东大会决议的,上市公司应当在股东大会召开前 3 日,披
露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前 10 大股东和前 10 大无限售条件股东的
名称及持股数量、比例。因公司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一致,现将
公司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2024 年 4 月 15 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大股东和前十
大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公告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有比例(%)
济南汇正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回
购专用证券账户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泰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景顺长城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国
中证红利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自有资金
特此公告。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