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兆丰股份: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衍生品投资的核查意见

来源:证券之星

2024-03-30 00:00:00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兆丰
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兆丰股份”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持续督
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对兆丰股份2023
年度衍生品投资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衍生品投资审议批准情况
  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1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任一时点公
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余额不超过 6 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授权期限为自
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8 个月内。
  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1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进一步提高应对
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同意公司(含子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任一时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余额不超过 6 亿元
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授权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8 个月内。单笔交
易的存续期不得超过 12 个月,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董事会授权期限,则
董事会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确认 2020 年度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及拟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
意公司(含子公司)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任一时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
余额不超过 2.5 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授权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 18 个月内。单笔交易的存续期不得超过 12 个月,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
董事会授权期限,则董事会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9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确认 2021 年度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及拟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
公司(含子公司)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任一时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余
额不超过 7 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授权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8
个月内。单笔交易的存续期不得超过 12 个月,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董事
会授权期限,则董事会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9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确认 2022 年度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及拟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
公司(含子公司)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任一时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余
额不超过 7 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授权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单笔交易的存续期不得超过 12 个月,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董事
会授权期限,则董事会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
  二、2023 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具体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所有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合约均已交割完毕。
  董事会经认真核查后认为,2023 年度公司衍生品交易严格遵循了《公司章
程》及《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
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实际发生金额在公司批准额度范围内,未有违反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形。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来规避汇率风险是合理的,是
在充分调研、论证及风险分析的基础上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含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稳健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
的的外汇交易,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
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但是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也会存在
一定的风险:
外汇套期保值合约方向不一致时,将造成汇兑损失;若汇率在未来发生波动时,
与外汇套期保值合约偏差较大也将造成汇兑损失;
由于内部控制机制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司套期保值盈利从而无法对冲公司实际的汇兑损失,将造成公司损失;
际执行过程中,客户或供应商可能会调整订单,造成公司收付款预测不准,导致
交割风险。
 四、公司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际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经营策略,最大限度地避免汇兑损失;
定、审批权限、信息保密和风险处理程序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
务,所有的外汇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不
得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
盈亏情况进行审查;
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割日期需与公司预测的外币收款、存款时间或外币付款时
间相匹配。
  五、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3年度衍生品投资情况不存在违反《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形,符合《公
司章程》《外汇套期保值制度》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保荐机构对公司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代表人签名:
            洪志强            成亚梅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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