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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美谷: 关于重大诉讼进展暨收到《民事调解书》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4-03-30 00:00:00

证券代码:000615      证券简称:*ST美谷      公告编号:2024-030
              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体影响需结合调解书最终履行情况而确定,会计处理及财务数据以审计机构年度
审计确认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施的具体情况尚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司”)控股子公司湖北金环绿色纤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环绿纤”)与中国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襄阳分行(以下简称“中行襄阳分行”)签订了《固定资产借
款合同》,同时中行襄阳分行分别与京汉置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京
汉置业”)、金环绿纤签订《抵押合同》,京汉置业、金环绿纤为前述《固定资
产借款合同》及其修订或补充协议提供抵押担保。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湖北金环
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环新材料”)、田汉、李莉分别与中行
襄阳分行签订了《保证合同》,约定为中行襄阳分行与金环绿纤之间签署的《固
定资产借款合同》及其修订或补充发生的债权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襄阳国益
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襄阳国益”,其持有金环绿纤 18.38%股
份)与中行襄阳分行签订《保证合同》,保证在主债权之本金及相关利息、费用
等在 1 亿元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经金环绿纤、中行襄阳分行以及公司、襄阳国益等担保方协商、履行相应的
程序后,各方于 2023 年 3 月签署了《固定资产借款合同》之补充合同,对 2022
年 9 月及后续还款计划进行了重新调整(未改变最后一期的还款时间),并约定
与《固定资产借款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合同为准。
  上述补充合同签署前,中行襄阳分行向湖北省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请求法院判令:原告中行襄阳分行与被告金环绿纤签订《固定资产借款合同》项
下全部贷款本息立即到期,判令被告金环绿纤偿还原告本金 225,395,211.17 元,
利息及复利、罚息;判令各担保方履行担责责任以及判令用于抵押的设备、房屋
及土地使用权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所得价款在原告请求的债务范围内优先受偿;
财产保全费、案件受理费、律师代理费用等由被告共同承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 2023 年 7 月 22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新增重
大诉讼事项的公告》。
  法院审理过程中,各方签署了《调解协议》,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3 月 22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重大诉讼进展暨签署<调解
协议>的公告》
  二、本次诉讼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9 日收到了湖北省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3)
鄂 06 民初 11 号《民事调解书》,其他《调解协议》各方已分别按湖北省襄阳市
中级人民法院的要求进行签收。
  湖北金环绿色纤维有限公司已按《调解协议》约定偿还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襄阳分行 1,640 万元本金。
  三、《民事调解书》主要内容
  本案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请求人民法
院确认:
等七被告于 2020 年签订的《固定资产借款合同》、《保证合同》、《抵押合同》
及后续《抵押合同补充协议》真实有效。
  各方确认,截至 2024 年 3 月 13 日,被告湖北金环绿色纤维有限公司尚欠原
告本金 204,500,000.00 元及未结清的利息、罚息、复利等欠息 15,882,478.71
元,原被告各方一致同意就上述本息及后续产生的利息、罚息和复利设定以下还
款计划:
  被告湖北金环绿色纤维有限公司在 2024 年 3 月底之前偿还 1,640 万元本金。
  因被告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拟于 2024 年进行上市公司股权
重组,如果重组成功、产生了新的控股股东(以过户登记日为准),则被告湖北
金环绿色纤维有限公司应于 2024 年 9 月 21 日前偿还 50 万元本金、应于 2024 年
晚于前述约定还款时间,则应自新的控股股东过户登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支付
对应的款项)、于 2025 年 3 月 7 日前结清全部贷款本金及利息等;如果 2024 年
未产生新的控股股东,则应于 2025 年 3 月 7 日前偿还全部本金和欠息(偿还利
息金额均以原告系统计息数据为准)。
及时足额履行,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襄阳分行有权要求提前收回所有借款
本金、利息等(含未到期部分本金、利息等,利息、罚息、复利等以原告系统计
息数据为准)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如果后期被告湖北金环绿色纤维有限公司的
政府补贴资金和产业基金等支持资金、战略投资者的股权投资款、被告的应收账
款等资金到位,原告有权要求提前偿还贷款;原告的贷款偿还优先于被告湖北金
环绿色纤维有限公司股东借款的偿还。
称变更)、被告湖北金环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被告田汉、被告李莉为被告湖北
金环绿色纤维有限公司在第一项、第二项全部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等范
围内债务向原告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不受上述债务同时存在其他物的担保或保证
的影响。
公司在第一项、第二项全部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等总金额壹亿元债务范
围内向原告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不受上述债务同时存在其他物的担保或保证的影
响。
抵押的房屋及土地使用权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所得价款在被告第一项、第二项
的所有债务范围内(含未到期部分)享有优先受偿权。
设备)、1045 套进口设备已抵押动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所得价款在第一项、
第二项的所有债务范围内(含未到期部分)享有优先受偿权。
价或者拍卖、变卖后所得价款在被告第一项、第二项的所有债务范围内(含未到
期部分)享有优先受偿权。
色纤维有限公司承担,于《民事调解书》生效之日起六十日内付清,其余被告承
担连带清偿责任。
协议签署递交法院后,且法院主持的调解方案或制作的《民事调解书》与本协议
一致的前提下(法院基于制作《民事调解书》的需要,在不违反或加重七被告在
本协议项下责任的情况,对表述所做调整应认定为一致),各方均需按法院通知
的时间前往法院调解及配合签收法院出具的民事调解书。
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四、其他说明和风险提示
情况而确定,会计处理及财务数据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的结果为准。
施的具体情况尚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完成。若最终公司经审计的 2023 年度报告出现相关财务指标触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第 9.3.11 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
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www.cninfo.com.cn)为,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九日

证券之星

2024-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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