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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讯自控: 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2024年付息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4-03-29 00:00:00

证券代码:300112     证券简称:万讯自控        公告编号:2024-014
债券代码:123112     债券简称:万讯转债
              深圳万讯自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 2024 年付息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年利息,每10张“万讯转债”(面值1,000.00元)利息为10.00元(含税);
票面利率为1.0%;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公司深圳分公司
(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万讯转债”持有人享有本次
派发的利息,在2024年4月3日前(含当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
券,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深圳万讯自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8日向不特定
对象发行2,457,212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万讯转债”、债券代码:123112,
以下简称“万讯转债”或“可转债”)。根据《深圳万讯自控股份有限公司创业
板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
                             《募集说明
书》”)有关条款的规定,在“万讯转债”的计息期限内,每年付息一次,现将“万
讯转债”2023年4月8日至2024年4月7日期间的付息事项公告如下:
  一、“万讯转债”基本情况
四年为 1.8%,第五年为 2.5%,第六年为 3.0%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本金和
最后一年利息。
  (1)年利息计算
  计息年度的利息(以下简称“年利息”)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按持有的
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
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
“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
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
  ②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
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
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③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
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
(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
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④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承担。
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证鹏元”)担任信用评级机构。
  根据中证鹏元 2020 年 9 月 22 日出具的《深圳万讯自控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
                      (中鹏信评【2020】第 Z
                                   【908】
号 01)
    ,公司主体信用级别为 AA-,评级展望稳定,本次可转债信用级别为 AA-;
根据中证鹏元 2021 年 6 月 23 日出具的《2021 年深圳万讯自控股份有限公司向
不特定对象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 2021 年跟踪评级报告》
                               (中鹏信评【2021】
跟踪第【617】号 01),维持公司主体信用级别为 AA-,评级展望稳定,维持本
次可转债信用级别为 AA-;根据中证鹏元 2022 年 6 月 17 日出具的《2021 年深
圳万讯自控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 2022 年跟踪评
级报告》(中鹏信评【2022】跟踪第【289】号 01),维持公司主体信用级别为
AA-,评级展望稳定,维持本次可转债信用级别为 AA-;根据中证鹏元 2023 年 6
月 20 日出具的《2021 年深圳万讯自控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A 股可转
换公司债券 2023 年跟踪评级报告》(中鹏信评【2023】跟踪第【685】号 01),
维持公司主体信用级别为 AA-,评级展望稳定,维持本次可转债信用级别为 AA-。
   二、本次付息方案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规定,本次付息为“万讯转债”第三年付息,计息期
间为 2023 年 4 月 8 日至 2024 年 4 月 7 日。当期票面利率为 1.0%,本次付息每
所得税由证券公司等兑付派发机构按 20%的税率代扣代缴,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
税,实际每 10 张派发利息为 8.00 元;
延续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
总局公告 2021 年 34 号)规定,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实际每 10 张派
发利息 10.00 元;
   三、本次付息债权登记日、除息日及付息日
   四、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至 2024 年 4 月 3 日(该日期为债权登记日)下午深圳证
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万讯转债”持有人。
   五、付息方式
   公司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付息,并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
定的银行账户划付本期利息资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
算系统将本期债券利息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
业部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
   六、关于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法》以及其他相关法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
缴纳公司债券个人利息收入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 20%。根据《国家税务
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
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
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 2021
年 34 号)等规定,自 2021 年 11 月 7 日起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对境外机构
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上述暂免
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
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
   其他债券持有者的债券利息所得税需自行缴纳。
   七、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联系电话:0755-86250365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北区三号路万讯大楼
   特此公告。
                                深圳万讯自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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