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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科股份: 2022年第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2-11-25 00:00:00

证券代码:301115      证券简称:建科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
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常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第三
季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2年11月11日召开的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方案为:以公司目前现有的总股本18,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
金红利人民币3.5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6,300万元(含税)。本
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
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本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80,000,000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3.5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3.150000元;持有首发后
限售股、首发后可出借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
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
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可出借限售股、首发后限售股、股
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
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的,每10股补缴税款0.35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11月30日,除权除息日为:2022年12月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2年11月3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年12月1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2年11月23日至登记日:2022年11月30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的最低减持价格亦作相应调整,最低减持价格调整
为每股41.70元(发行价格每股42.05元减每股现金红利0.35元)。
股票授予价格将进行调整,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履行调整程序并披露。
咨询地址:江苏省常州市钟楼区木梳路10号
咨询电话:0519-86980929
咨询联系人:朱晔
传真电话:0519-86980929
特此公告。
                     常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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