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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工机械: “18徐工Y1”2021年本息兑付及摘牌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1-12-08 00:00:00

  证券代码:000425   证券简称:徐工机械     公告编号:2021-104
  债券代码:112814   债券简称:18徐工Y1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18 徐工 Y1” 2021 年本息兑付及摘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元(含税)。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发
行人”)于 2018 年 12 月 10 日发行的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
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
券(第一期)(简称“18 徐工 Y1”、“本期债券”)将于
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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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和《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
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
券(第一期)上市公告书》有关条款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
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
码为“112814”。
期,本期债券在每个约定的周期末附发行人续期选择权,于
发行人行使续期选择权时延长 1 个周期,并在不行使续期选
择权全额兑付时到期,发行规模为 20 亿元。
券存续期内 3 年固定不变,后续周期的票面利率调整为当期
基准利率加上初始利差再加 300 个基点。初始利差为首个周
期的票面利率减去初始基准利率。如果未来因宏观经济及政
策变化等因素影响导致当期基准利率在利率重置日不可得,
当期基准利率沿用利率重置日之前一期基准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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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准利率的确定方式为:
  中债银行间固定利率国债收益率
  初始基准利率为簿记建档日前 250 个工作日中国债券信
息网(www.chinabond.com.cn)(或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认可的其他网站)公布的中债银行间固定利率国债
收益率曲线中,待偿期为 3 年的国债收益率算术平均值(四
舍五入计算到 0.01%);
  后续周期的当期基准利率为票面利率重置日前 250 个工
作日中国债券信息网(www.chinabond.com.cn)(或中央国
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其他网站)公布的中债银行
间固定利率国债收益率曲线中,待偿期为 3 年的国债收益率
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计算到 0.01%)。
递延支付利息权的情况下,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
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支付利息权的情况下,每年的 12 月 10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
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
息);在发行人行使递延支付利息权的情况下,付息日以发
行人公告的《递延支付利息公告》为准(如遇法定节假日或
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递延支付的金额将按照当
期执行的利率计算复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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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发行人选择全额兑付本期债券,则该计息年度的付息
日即为本期债券的兑付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
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本次债券
信用等级为 AAA。在本期债券的存续期内,资信评级机构每
年将对公司主体信用等级和本期债券信用等级进行一次跟
踪评级。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
公司)。
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二、本期债券兑付兑息方案
    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为 4.80%。每手(每 10 张)面值
为人民币 48.00 元(含税),合计兑付兑息金额为人民币
者实际每 10 张兑付兑息金额为 1038.40 元;扣税后非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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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包含 QFII、RQFII)债券投资者实际每 10 张兑付兑息
金额为 1,048.00 元。
   三、本期债券计息期间、债权登记日及最后交易日、债
权登记日及最后交易日
   四、本期债券兑付兑息对象
   本期债券兑付兑息对象为:截止 2021 年 12 月 9 日(该
日期为债权登记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
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部本期债券持有人。
   本期债券的最后交易日为 2021 年 12 月 9 日,凡在 2021
年 12 月 9 日(含)前买入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享有
本次派发的利息和本期债券本金。
   五、本期债券兑付兑息办法
券的本次利息足额划付至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
账户。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
将本期债券的本次利息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
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
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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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按时足额将债券付息资金划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
的银行账户,则后续付息工作由公司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实
施事宜以公司的相关公告为准。
    六、本期债券摘牌安排
    本期债券将于 2021 年 12 月 10 日摘牌。根据深圳证券
交易所《关于做好债券兑付摘牌业务相关工作的通知》(深
证上〔2019〕63 号),本期债券最后交易日为到期日前一交
易日,本期债券将于 2021 年 12 月 9 日收盘后在深圳证券交
易所交易系统终止交易。
    七、关于本次付息对象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
收法规和文件规定,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
券持有者应缴纳公司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
额的 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
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 号)规定,
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
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
《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发
[2009]3 号)、《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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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08 号)等规定,2018
年 11 月 7 日至 2021 年 11 月 6 日期间,本期债券非居民企
业(包括 QFII,RQFII)债券持有者取得的本期债券利息暂
免征收企业所得税。2021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
议,将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
入免征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政策的实施期限,延长至“十四
五”末,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因此,本期债券非居民企业
(包括 QFII、RQFII)债券持有者取得的本期债券利息暂免
征企业所得税。
   对于其他债券持有者的债券利息所得税需自行缴纳。
   八、相关机构
   联系地址:江苏省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驮蓝山路 26 号
   联系人:刘敏芳
   联系电话:0516-87565621
   传真:0516-87565610
   邮政编码:221004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 1 号院 3 号楼招行大
厦 16 层
   联系人:刘威
   联系电话:010-57783107
                                  - 7 -
    传真:010-57783188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2012 号深圳证券交
易所广场 25 层
    联系人:赖兴文
    邮编:518038
    特此公告。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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