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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迪克: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0-2022年)

来源:巨灵信息

2020-10-15 00:00:00

    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0-2022年)为进一步完善和健全科学、持续和稳定的股东回报机制,增加利润分配政策决策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切实保护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及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 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状况等因素,公司董事会制订了公司《未来分红回报规划(2020年-2022年)》(以下简称“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1、公司利润分配可采取现金、股票、现金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许可的其他方式;在有条件的情况下,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公司可以进行中期分红;如进行中期分红的,中期数据需要经过审计。
    
    2、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公司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现金分红,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且公司连续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3、根据累计可供分配利润、公积金及现金流状况,在保证足额现金分红及公司股本规模合理的前提下,公司可以采用发放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具体分红比例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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