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告
2025-12-26 21:00:38
ST复华(600624.SH)公告称,公司及董事长收到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公司2019年、2020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2023年年度报告也存在虚假记载。公司未审慎对复华文苑住宅项目施工成本进行核算、未足额结转相应营业成本,导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此外,公司在对复华文苑住宅项目进行存货减值测试时,将高层住宅与别墅合并为一个资产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导致2023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公司被给予警告,并处以四百万元罚款。董事长宋正被给予警告,并处以五十万元罚款。此次处罚不触及重大违法类强制退市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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