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根据企查查数据显示,6月10日皇氏集团(002329)新增1件行政处罚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行政处罚决定书〔2025〕1号
- 被处罚当事人: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被处罚原因:经查明 皇氏集团 存在以下违法事实2019 年 11 月 11 日皇氏集团全资子公司皇氏数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皇氏数智与泰安市东岳财富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岳财富签订了《泰安市东岳数智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差额补足事项即皇氏数智确保东岳财富在持有基金份额期间每年能从基金取得投资本金 6.5% 的投资收益如实际投资收益金额小于 6.5% 的约定收益金额皇氏数智应支付差额部分二是远期回购事项即基金未达到在 2025 年度实现净利润不低于 4 亿元皇氏数智应收购东岳财富持有的 3.1 亿元基金份额。上述《补充协议》属于《证券法》第八十条第二款第三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40 号第三十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的重要合同。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监会公告〔 2017 〕 17 号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一条第四项《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监会公告〔 2021 〕 15 号第五十七条、第五十五条第四项的规定皇氏集团应当在相关定期报告中披露上述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对于上述事项皇氏集团未在 2019 年年度报告、 2020 年年度报告、 2021 年年度报告、 2022 年年度报告中予以披露存在重大遗漏。直至 2023 年 11 月 21 日皇氏集团才对《补充协议》主要内容进行披露。
- 行政处罚决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400万元罚款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西监管局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25年6月10日
数据来源:企查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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