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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周股票复盘:盛邦安全(688651)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多项议案全票通过

来源:证券之星复盘

2025-05-24 20:26:17

截至2025年5月23日收盘,盛邦安全(688651)报收于35.8元,较上周的34.56元上涨3.59%。本周,盛邦安全5月22日盘中最高价报37.18元。5月19日盘中最低价报34.11元。盛邦安全当前最新总市值26.99亿元,在软件开发板块市值排名111/133,在两市A股市值排名4357/5148。

本周关注点

  • 公司公告汇总:盛邦安全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多项议案全票通过
  • 公司公告汇总:选举产生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
  • 公司公告汇总:任高锋先生当选为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
  • 公司公告汇总:公司发布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

公司公告汇总

盛邦安全一周信息汇总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远江盛邦安全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为远江盛邦安全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出具法律意见书。会议于2025年5月19日下午14时在北京召开,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出席股东及代理人共20人,代表股份40,401,37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6817%。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监事会工作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利润分配预案、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确认董事和监事2024年度薪酬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修改公司章程、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等议案,所有议案均获全票通过。此外,还选举产生了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听取了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远江盛邦安全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于2025年5月19日召开,会议由董事长权晓文主持,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出席股东及代理人共20人,持有表决权数量40,401,374股,占公司表决权总数的53.6817%。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监事会工作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利润分配预案、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确认董事和监事薪酬方案、修改公司章程、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等议案,所有议案均获全票通过。此外,会议还通过了增补权晓文、韩卫东、陈四强为非独立董事,谢青、陈伟勇为独立董事的议案。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也全部通过。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张伟丽、尤松律师见证了此次会议,认为会议合法有效。

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远江盛邦安全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5月19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任高锋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三年。任高锋先生通过新余盛邦网云科技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盛邦安全90,000股股份,通过新余市盛邦网科企业管理服务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盛邦安全30,000股股份,合计持有盛邦安全120,000股股份,占盛邦安全总股本的0.16%。

远江盛邦安全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的选举,切实保证所有股东充分行使选择董事的权利,维护中小股东利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本细则适用于选举或变更董事的议案,所称“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董事候选人由公司董事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以上的股东提出。选举独立董事时,每位股东拥有的投票权等于其持有的股份数乘以待选出的独立董事人数的乘积,该票数只能投向公司的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非独立董事时,每位股东拥有的投票权等于其持有的股份数乘以待选出的非独立董事人数的乘积,该票数只能投向公司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远江盛邦安全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539.9万元,注册地址位于北京市海淀区。公司经营范围涵盖技术服务、信息安全设备制造、通信设备制造等。章程明确了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权利和义务,规定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职责和运作方式。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每年按当年实现的归属于公司股东可供分配利润的规定比例向股东分配股利,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方式,年度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一般不少于当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十。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等重大事项需经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章程自2025年5月19日起生效实施。

远江盛邦安全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议事规则旨在规范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确保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履行职责。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遇特定情形,董事长应在10日内召集临时董事会。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能举行,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会议可现场召开或通过视频、电话等方式进行。董事因故不能出席可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会议通知需提前发出,内容包括会议日期、地点、议题等。董事会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涉及关联交易等情形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董事会应严格按股东会和公司章程授权行事,不得越权。会议记录应真实、准确、完整,由董事会秘书安排工作人员记录。董事应对会议记录和决议签字确认。董事长负责督促落实董事会决议。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董事及列席人员对会议内容负有保密责任。

远江盛邦安全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股东会议事规则旨在规范公司行为,提高股东会议事效率,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规则适用于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公司应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召开股东会,确保股东依法行使权利。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法定情形时应在2个月内召开。股东会的召集由董事会负责,特殊情况可由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或持有10%以上股份的股东提议召开。股东会通知应在会议召开前20天(年度股东会)或15天(临时股东会)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股东会应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并提供网络投票等便利方式。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公告内容包括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表决结果等。规则还规定了提案、表决、计票、监票等具体流程,确保股东会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远江盛邦安全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公司制定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旨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运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度明确了独立董事的定义、职责和任职条件。独立董事应在公司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和专业咨询的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权益。独立董事应保持独立性,不受公司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影响,且最多在三家上市公司兼任独立董事。公司董事会成员中至少应有三分之一为独立董事,其中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或持有1%以上股份的股东提名,经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公司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得超过六年。独立董事应每年在公司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并向年度股东大会提交述职报告。公司应为独立董事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支持,确保其有效行使职权。本工作制度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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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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