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告
2025-01-10 18:40:46
长亮科技公告,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收到深圳证监局出具的《深圳证监局关于对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和《深圳证监局关于对王长春等人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公司存在公司治理不规范、内部控制不完善、财务会计核算不规范等问题,包括三会运作不规范、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不完善、部分内部制度未及时更新、销售合同订立相关内部控制不到位、获取收入确认依据相关内部控制不完善等。深圳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对公司董事长王长春、总经理李劲松、财务总监赵伟宏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公司将按照要求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改正,并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以上内容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由智能算法生成(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不构成投资建议。
证券之星公告
2025-01-10
证券之星公告
2025-01-10
证券之星公告
2025-01-10
证券之星公告
2025-01-10
证券之星公告
2025-01-10
证券之星公告
2025-01-10
证券之星资讯
2025-01-10
证券之星资讯
2025-01-10
证券之星资讯
2025-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