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要求提高数据安全事件综合应对能力
10月31日,工信部印发的《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数据安全事件应急预案(试行)》(以下简称《应急预案》)提出,根据数据安全事件对国家安全、企业网络设施和信息系统、生产运营、经济运行等造成的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将数据安全事件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个级别。数据安全事件应急工作应当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坚持统一指挥、密切协同、快速反应、科学处置;坚持“谁管业务、谁管业务数据、谁管数据安全”,落实数据处理者的数据安全主体责任;坚持充分发挥各方面力量,共同做好数据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工信部指出,当前,数据已成为数字经济时代最为活跃的新型生产要素。随着数字化转型步伐加快,新型工业化发展加速推进,数据规模急剧增长,数据流动情况愈发频繁复杂,伴随而来的数据安全风险事件时有发生,亟需加快构建数据安全事件应急管理体系,提升事件处置水平。《应急预案》的编制目的,是建立健全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数据安全事件应急组织体系和工作机制,提高数据安全事件综合应对能力,确保及时有效地控制、减轻和消除数据安全事件造成的危害和损失,保护个人、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证券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