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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盐业: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0-04-03 00:00:00

证券代码:600929       证券简称:湖南盐业 公告编号:2020-010


               湖南盐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盐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

三次会议于 2020 年 4 月 2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0

年 3 月 23 日以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

军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 5 名,实际出席监事 5 名。会议的召集、

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
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

反映了公司 2019 年度的实际运营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监事会没有发现参与 2019 年年度报告编制和

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和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

程》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和利益,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具有合理性和可行

性。同意以 2019 年末的总股本 917,751,14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每 10 股派发人民币 0.17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5,601,769.52 元。公司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投资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

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

法(2013 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及授权使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金

额及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湖

南盐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金额及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5)。

    关联监事陈军先生和孙俊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

期货从业资格,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同

意公司继续聘请天职会计师事务所负责公司 2020 年度的财务及内部

控制审计工作。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继续使用暂时闲置的部分募集资金用于现

金管理,内容及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

关规定,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了股东的利益,公司使用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情形。同意公司继续使用

不超过 20,000 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资产负债约束专项说明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目前的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设置合理,现

行的内部控制体系较为规范,能够保证公司经营活动有序开展,切实

保护公司全体股东的根本利益。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地

反映了公司目前的内部控制体系建设、运作、制度执行和监督的实际

情况。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湖

南盐业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议案》

    监事会认为: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运作等各种资金需求的前提下

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

一定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

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湖

南盐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0-022)。

    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制盐系统节能增效技术改造

项目”延期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基于公司发展战

略规划,结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实施进展做出的谨慎决定,仅涉

及募投项目投资进度,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主要投资内
容的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

法(2013 年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有利

于公司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

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湖

南盐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投项目“制盐系统节能增效技术改造项目”

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1)。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九二盐业园区热电联产项目立项的议案》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湖

南盐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九二盐业园区热电联产项目立项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20)。

    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湖南省湘澧盐化有限

责任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湖

南盐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湖南省湘澧盐化有限责任公

司提供融资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6)。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

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根据财政部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财会[2017]22 号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相

关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湖

南盐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0-019)。

    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湖南盐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 年 4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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