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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意电气: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祝伟)

来源:巨灵信息

2020-04-03 00:00:00

                   江苏云意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祝伟)

    本人作为江苏云意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的
独立董事,在 2019 年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
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

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19 年的工作情况向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作简要汇报。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19 年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组织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能够投入足
够的时间和精力,专业、高效地履行职责,持续地了解公司经营情况,本着严谨

负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会议资料,在对各表决事项充分沟通的基础上,积极参与
各项议题的讨论并阐述个人观点,为相关事项建言献策,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
积极作用。
    2019 年度,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共计召开会议 3 次,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共计 3
次,本人按时现场出席了 3 次公司董事会,列席了 2 次股东大会,没有连续两次

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同时,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
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充分沟通,提出合理化建议,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
经审慎独立地研究、判断,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合法合规,重
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故对 2019 年度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
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19年度,本人在详细了解公司经营管理情况的基础上,对需要发表独立意
见的相关重大事项进行了认真分析、审慎判断,与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
发表的独立意见主要有:
    1、2019年3月28日,在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上,对公司续聘2019年度
审计机构事项发表了事前审核意见,对公司2018年度相关事项包括控股股东及其
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关联交易情况、2018年度内部
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续聘财务审

计机构、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和募集资
金(含超募)购买理财产品情况、会计政策变更、调整独立董事薪酬、回购注销
部分限制性股票、为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等事项发表了明确
的独立意见。
    2、2019年4月25日,在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上,对公司拟清算并注销

产业基金事项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
    3、2019年7月15日,在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上,对公司董事会换届选
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拟参与设立产业投资基金、会计政策变更、终止第一期(2017年-2019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以上事项的事前审核意见及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
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9 年度任职期间内,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机会及其他时间
多次到公司进行现场考察和了解,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运行情况、运

营管理情况等,重点对公司的人员管理、岗位职责考核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
况进行检查;并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
持密切联系,与公司董事会秘书保持良好沟通,持续关注公司的重大经营情况,
通过公司报告、媒体信息等多种渠道持续关注公司经营动态,及时获悉公司重大
事项及经营决策的进展情况。


    四、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
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2019
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内,各专门委员会就公司相关事项开展会议,本人积极参
加会议,履行相关职责:
    本人作为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根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细则》
的要求,组织制定及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考核方案,按照
绩效评价标准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评估、审核,提出合理化建

议。报告期内,根据公司第一期(2017 年-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
情况,本人积极组织开展相关股权激励事项的准备、审查、核查工作,并就相关
事项提出建议、发表独立意见,积极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职责。
    本人作为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参加审计委员会的各项工作,对公司内部审
计及定期报告等事项进行审阅,督促审计工作进度,对公司的内部审计部门及其

工作进行监督、加强外部审计与内部审计的沟通、对公司的重大财务信息披露事
项进行审议、监督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切实发挥审计委员会委员的监督作用。
    五、培训和学习情况
    2019 年度,本人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江苏证监局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
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加深对规范公司法人治理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

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
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
    六、其他工作情况
    1、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未发生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19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诚信、勤勉地
履行了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为完善公司治理发挥了积极作用。
本人也衷心希望公司在第四届董事会领导下稳健经营,持续提高核心竞争力,把
公司进一步做大做强。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祝   伟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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