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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厦工:关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除权事项的提示性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19-12-20 00:00:00

    股票代码:600815 股票简称:*ST厦工 公告编号:临2019-123
    
    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除权事项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票以公司A股总股本为基数,按照每10股转增8.5股的比例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共计转增产生815,124,491股股份。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由958,969,989股增加至1,774,094,480股。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不向股东分配。处置变现的款项将根据《重整计划》执行的实际需要,用于偿付债务和补充公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
    
    ? 由于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同于年度利润分配的实施,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第4.3.2条的规定,调整除权参考价格计算公式。根据调整后的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除权参考价格的计算公式,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后,公司股票除权参考价格为2.84元/股。
    
    一、法院裁定批准公司重整计划
    
    2019年7月26日,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厦门中院”)作出(2019)闽02破申7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厦门市育明工程机械有限公司提出的对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工股份”或“公司”)进行重整的申请。
    
    2019年11月1日,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和出资人组会议分别表决通过了《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和《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以下简称“《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2019年11月1日,厦门中院作出(2019)闽02破9号之二公告(《民事裁定书》于2019年11月14日送达公司管理人),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并终止公司重整程序。《重整计划》和《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均对公司本次实施的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作出了相关规定。
    
    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根据《重整计划》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及厦门中院作出的(2019)闽02破9号之二《民事裁定书》,本次重整以公司A股总股本为基数,按照每10股转增8.5股的比例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票,共计转增815,124,491股股票(最终转增的股票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实际登记确认的数量为准)。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由958,969,989股增加至1,774,094,480股。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不向原股东分配,由公司管理人根据《重整计划》的规定处置,其中:584,420,995股直接用于抵偿普通债权,抵债价格为3.6元/股;230,703,496股由管理人公开处置,处置价格为2.4元/股。处置变现的款项将根据《重整计划》执行的实际需要,用于偿付债务和补充公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
    
    三、股权登记日
    
    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12月20日,除权除息日为2019年12月23日,转增股本上市日为2019年12月24日。
    
    四、除权相关事项
    
    根据公司2019年12月17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整计划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事项实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119号),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2018年修订)第4.3.2条的规定,对除权参考价格计算公式进行了调整。由于公司股价处于持续变动之中,公司对除权参考价格计算公式分为三种情况进行了讨论。
    
    鉴于厦工股份除权除息日的前收盘股价为2.94元/股,调整后的除权参考价格的计算公式为:
    
    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转增股份由管理人公开处置的价格×转增股份由管理人公开处置导致流通股份变动比例]÷(1+转增股份由管理人公开处置导致流通股份变动比例),根据该公式计算出的结果作为除权(息)参考价格。
    
    因本次转增股本无现金分红,公式中的现金红利为0;但鉴于除权除息日前收盘价格2.94元/股大于管理人公开处置价格2.4元/股,需充分考虑管理人公开处置的股份对原有股东权益的影响;本次转增由管理人公开处置股份数量为230,703,496股,上市公司转增前总股本为958,969,989股,相应的转增股份由管理人公开处置导致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230,703,496/958,969,989。因此,公司转增股本实施后,调整后的除权(息)参考价格为2.84元/股。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公司本次重整中的财务顾问,为公司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除权参考价格的计算结果出具了专项意见(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除权参考价格的计算结果的专项意见》)。
    
    厦门海翼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本次重整的投资人且为公司控股股东,已承诺:本公司自厦工股份公开处置资本公积金转增所得230,703,496股股票划转至本公司证券账户且本次重整计划执行完毕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厦工股份本次公开处置的230,703,496股股票,且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现持有厦工股份393,022,859股股票。
    
    五、转增股本实施办法
    
    根据《重整计划》及厦门中院出具的《协助执行通知书》,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票将直接登记至公司债权人、重整投资人指定证券账户或提存至公司管理人证券账户。
    
    后续,厦门中院将根据厦工股份及/或管理人的申请将登记至管理人账户的股票另行划扣至相关债权人或重整投资人指定的证券账户。
    
    六、股本变动表
    
    单位:股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    本次转增股本    本次变动后
     A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0             0                0
     A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958,969,989   815,124,491    1,774,094,480
             总股本            958,969,989   815,124,491    1,774,094,480
    
    
    七、停复牌安排
    
    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于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事项的股权登记日当天2019年12月20日公司股票停牌1个交易日,并于2019年12月23日复牌。公司将根据重整计划尽快完成转增股票的登记工作。公司管理人也将根据重整计划执行情况及时向厦门中院提交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监督报告。
    
    八、风险提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重整计划》执行期间,如公司不能执行或者不执行《重整计划》的,公司仍存在被宣告破产清算的风险,若公司被宣告破产清算,公司股票将终止上市。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董事会将根据重整工作的进程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九、有关咨询方法
    
    联系地址:厦门市灌口南路668号之八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部门:厦工股份董秘处
    
    联系电话:0592-6389300
    
    特此公告。
    
    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19年12月20日备查文件:
    
    1、厦门中院(2019)闽02破申7号《民事裁定书》
    
    2、厦门中院(2019)闽02破9号之二《民事裁定书》
    
    3、《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
    
    4、厦门中院的(2019)闽02破9号《协助执行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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