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金融监管
2026-01-05 17:07:06
2026年01月05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康监管分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内容如下: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康中心支公司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将保险条款与其他保险公司的类似保险条款进行片面比较,作出警告并处以6.3万元罚款。王勇(时任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康中心支公司银保业务部督导训练岗)将保险条款与其他保险公司的类似保险条款进行片面比较,作出警告并处以0.3万元罚款。李磊(时任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康中心支公司银保业务部副经理(主持工作))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作出警告并处以1.2万元罚款。郝小虎(时任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康中心支公司本级营销服务部经理,兼任营销业务部经理)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作出警告并处以1.2万元罚款。
序号 | 当事人名称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 行政处罚内容 | 作出决定机关 |
1 | 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康中心支公司 | 安金罚决字〔2025〕50号 | 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将保险条款与其他保险公司的类似保险条款进行片面比较 | 警告并处以6.3万元罚款 | 安康金融监管分局 |
2 | 王勇(时任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康中心支公司银保业务部督导训练岗) | 安金罚决字〔2025〕47号 | 将保险条款与其他保险公司的类似保险条款进行片面比较 | 警告并处以0.3万元罚款 | 安康金融监管分局 |
3 | 李磊〔时任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康中心支公司银保业务部副经理(主持工作)〕 | 安金罚决字〔2025〕48号 | 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 | 警告并处以1.2万元罚款 | 安康金融监管分局 |
4 | 郝小虎(时任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康中心支公司本级营销服务部经理,兼任营销业务部经理) | 安金罚决字〔2025〕49号 | 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 | 警告并处以1.2万元罚款 | 安康金融监管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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