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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济宁监管分局对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市邹城支公司作出行政处罚

来源:证券之星金融监管

2025-12-31 14:36:00

2025年12月31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济宁监管分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内容如下: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市邹城支公司欺骗投保人、承诺给予投保人合同约定外利益,作出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李冠华(时任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济宁中心支公司副总经理兼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市邹城支公司经理)欺骗投保人,作出警告并罚款1.2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王强(时任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济宁中心支公司第四业务发展部负责人兼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市邹城支公司经理)承诺给予投保人合同约定外利益,作出警告并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市金乡支公司警告并罚款0.5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侯贻胜(时任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济宁中心支公司第三业务发展部负责人兼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市金乡支公司经理)代理人管理不规范,作出警告并罚款0.5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序号

当事人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作出决定机关

1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市邹城支公司

济金罚决字〔2025〕29号

欺骗投保人、承诺给予投保人合同约定外利益

罚款10万元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济宁监管分局

2

李冠华(时任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济宁中心支公司副总经理兼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市邹城支公司经理)

济金罚决字〔2025〕31号

欺骗投保人

警告并罚款1.2万元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济宁监管分局

3

王强(时任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济宁中心支公司第四业务发展部负责人兼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市邹城支公司经理)

济金罚决字〔2025〕32号

承诺给予投保人合同约定外利益

警告并罚款2万元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济宁监管分局

4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市金乡支公司

济金罚决字〔2025〕30号

代理人管理不规范

警告并罚款0.5万元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济宁监管分局

5

侯贻胜(时任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济宁中心支公司第三业务发展部负责人兼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市金乡支公司经理)

济金罚决字〔2025〕33号

警告并罚款0.5万元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济宁监管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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