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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解困境基金僵局!从《备案指引第3号》到“双线清算模式”

来源:三尺法科技

2025-11-19 17:53:13

(原标题:破解困境基金僵局!从《备案指引第3号》到“双线清算模式”)

近年来,随着私募基金行业快速发展,部分机构“失联”“失能”等问题逐渐暴露,导致基金治理与清算陷入僵局,成为制约行业高质量发展的瓶颈。为应对这一挑战,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基协”)近日修订发布了《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指引第3号——私募投资基金变更管理人》(以下简称《备案指引第3号》),并与北京金融法院联合发布了两起聚焦管理人失联、失能问题的典型案例。

这一举措被业内视为打通了管理人变更的制度堵点,并通过司法实践确认了投资者自救路径,为行业风险化解与投资者权益保护构建了“自律规范+司法确权”的双重保障体系。

 

一、制度优化:破解管理人变更难题

近年来,私募基金管理人加速优胜劣汰,部分机构因失联、失能导致其管理的基金无法正常清算,投资者权益面临严重威胁。2023年9月,中基协曾发布旧版《备案指引第3号》,明确了管理人变更的基本流程,但随着实践发展,部分条款已难以适应现实需求。此次修订以保护投资者权益为核心,充分尊重投资者意思自治,对原有内容进行了精简与优化,将条款由19条压缩至16条,主要体现在五个方面:

一是引入“生前遗嘱”机制,尊重基金合同的事前约定;二是简化决议文件,优化投资者通过决议变更管理人的程序;三是明确司法仲裁与自律监管的衔接机制;四是删除与清算组相关条款,聚焦管理人变更核心问题;五是扩大适用范围,回应投资者多元化诉求。

北京大学法学院研究员指出,新规不仅解决了当前问题,其制度设计更具灵活性、全程性与开放性,能够应对未来挑战。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认为,新规通过流程优化,为投资者摆脱问题管理人扫清了障碍,有助于基金尽快恢复管理或实现正常清算退出。

 

二、司法协同:明晰投资者自救路径

制度完善需与司法实践形成合力。中基协与北京金融法院联合发布的典型案例,为解决契约型基金在管理人失能情况下的代表权与清算僵局提供了司法支持。

案例一聚焦契约型基金管理人失联情况下的代表诉讼问题。法院明确,投资者可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授权代表提起诉讼,以维护基金相关权益。这一裁判确认了投资者在管理人缺位时的合法自救权利,为类似基金的代表权和诉讼主体资格提供了关键依据。操作要点包括依法召开持有人大会、形成有效决议,以及通过公证或法律意见书增强决议公信力。

案例二则关注基金清算僵局的执行创新。在管理人缺位的情况下,法院允许投资者提供担保后直接执行底层资产,未来若有潜在债权人主张权利,则以担保财产赔付。此“担保式执行”机制在保障效率的同时兼顾公平,为清算僵局提供了全新思路。

专家指出,案例实践不仅丰富了投资者自救模式,也为管理人更换和资产接管提供了实操路径,体现了司法与自律的联动效应。

 

三、行业背景:风险出清加速与清算困境

在此背景下,三尺法科技与知信律所联合发布的《问题基金处置研究白皮书》系统梳理了私募基金清算的困境与风险防控路径。白皮书指出,私募基金行业正面临深度调整,问题基金清算已从偶发事件转向系统性挑战,主要表现为资产处置难、程序衔接断层以及司法裁判分歧。据《问题基金处置研究白皮书》显示,自2023年《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实施以来,行业准入门槛提高,新备案机构数量大幅减少,存续管理人数量在一年内减少超千家,清盘潮全面显现。同时,市场波动加剧了流动性压力,行业集中度提升进一步挤压了中小机构的生存空间。

白皮书指出,问题基金清算已从偶发事件转变为系统性挑战,主要存在三大痛点:

·资产处置难:股权类资产估值不稳定、权属不清;不动产受产权瑕疵或抵押优先限制;知识产权流动性匮乏。资产闲置导致连锁贬值,清算拖延损失加剧。

·程序衔接断层:合伙型基金清算常需全体合伙人同意,诉讼周期长;契约型基金启动程序简洁,但非标资产追偿周期长。多层嵌套结构增加协同难度。

·司法标准不统一:各地法院对损失认定存在分歧,部分要求清算完成后才能认定损失,部分则基于现实困境直接认定,裁判尺度不一。

此外,法律服务能力仍显不足,缺乏覆盖资产核查、处置方案设计与程序推进的全链条服务,尤其在跨境清算、刑民衔接等新兴领域存在空白。

 

四、双线清算:从追责到接管的治理创新

针对上述问题,白皮书提出了“双线清算模式”应对困局:是追责线,通过民事、行政及刑事路径追究相关方责任;二是资产接管线,依托司法确认与持有人大会程序,完成基金管理人变更、资产交接与重新治理。实践表明,该模式在多个问题基金案例中已得到验证,为行业提供了可操作模板。

此外,白皮书还强调,不同基金结构对清算路径的影响显著:合伙型基金权责边界模糊、清算周期长;契约型基金程序简洁但非标资产集中;嵌套型基金风险链条长、协同难度高;创投类基金底层资产价值归零率高、清算回收率低。金融机构在投资或接盘时需具备结构化识别与分层管理能力。

 

五、协同共治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

新规与典型案例的联动,体现了自律规范与司法实践的协同发力,形成“自律规范+司法确权”的双重保障体系。通过规则优化,中基协为投资者掌握基金治理权提供制度基础;金融法院通过案例探索代表诉讼与清算执行边界,为投资者自救提供实践参考。

业内人士普遍认为,这种协同模式既明确了各方权利义务,又提供了可操作的实务路径,有助于私募基金行业迈向透明、专业、可持续发展阶段。

问题基金的清算不仅关乎投资者损失补偿,更关乎市场秩序和行业稳定。在监管与市场双重驱动下,私募基金行业正进入“以清促稳”的新阶段。《问题基金处置研究白皮书》的发布,以及《备案指引第3号》和典型案例的联动,为金融机构、律师事务所和监管部门提供了实践与制度参考,标志着中国私募基金清算管理迈入“可研究、可量化、可规范”的新时代。未来,专业化清算、透明化追责与制度化治理将成为行业评估和风险管理的重要维度。


文 | 夏叶璐

编辑 | 麻艺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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