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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头条】拉开转型大幕 城投“退平台”倒计时

来源:经济观察报

媒体

2025-10-25 09:29:01

(原标题:【金融头条】拉开转型大幕 城投“退平台”倒计时)

经济观察报 记者 蔡越坤

2025年下半年起,陈洲手头的城投项目已基本停止了。

作为华南一家租赁机构的业务负责人,陈洲在过去十年重点布局城投平台业务,该类项目曾贡献公司收入一半以上。

但2025年以来,越来越多的政府城投平台宣布与政府信用“切割”——不再与地方政府信用挂钩,不再承担政府融资职能。

10月22日,贵州大方县1家融资平台及46家类平台公司公告退出政府融资平台,融资行为与地方政府信用脱钩;10月20日,安徽蚌埠龙子湖区龙鼎建设公司退出平台监管名单;10月14日,青海融鑫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剥离政府融资职能,转型为市场化主体……

仅10月份以来,已经有超过15家城投平台宣布退出政府融资平台。

2025年8月底,央行等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规范退出融资平台公司的通知》(银发 [2024]150号)(下称“150号文”),要求在2027年6月份之前,地方政府的融资平台清零,地方政府隐性债务清零,城投公司退出融资平台名单,剥离政府投融资职能。“150号文”出台以来,各地城投“退平台”行动紧锣密鼓地展开。据经济观察报不完全统计,2025年年内,已经有百余家城投平台官宣退出政府融资平台。

随着城投平台逐步清退,陈洲意识到,一个时代正在落幕,转型已是必然。公司风控出于风险考量,正逐步收缩此类融资项目。目前,他的业务重心已更多转向新能源、风光储、船舶及水电等产业类国企项目。

一场关乎数千家融资平台命运的重构正在上演。曾依赖政府信用背书、深度承接地方政府基建职能的传统城投平台,撕掉标签只是开始——当隐性债务清零倒计时启动,他们如何在市场化浪潮中找到新航向?市场化赛道能否撑起城投们的新饭碗?

“退平台”倒计时

在“一揽子化债”的政策持续推动下,融资平台退出的时限、标准和流程逐步确定。

2023年7月24日,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要有效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制定实施一揽子化债方案”;2025年7月30日,中央政治局会议明确提出“有力有序有效推进地方融资平台出清”;2025年8月底出台的“150号文”明确提出,需在2027年6月全面“退平台”。

方正证券研报数据指出,2025年年内,城投退平台持续推进,截至9月26日,年内已有114家城投官宣退平台。其中山东退出最多,为28家,集中于市级和区县,分别退平台8家、20家;其次为江苏,宣布退平台19家,集中于市级、区县,分别退平台6家、13家。

从“一揽子化债”提出以来全国退平台的节奏来看,2023年8月到10月,大量平台快速完成退出;2024年初,平台退出数量相对较多,随后在7月和10月、11月平台退出较为集中;进入2025年,“退平台”节奏相对有所放缓,主要集中在1月和7月。

2025年内,已有114家城投由官方或企业披露退出平台。化债以来,已有607家发行人由官方或企业披露信息退出平台;从各地的退出情况来看,江苏、浙江、山东退出平台数量相对较多,分别为117家、94家、81家;从退平台的层级来看,主要集中在区县级,以上三个省份区县级分别退平台82家、80家和57家。

东方金诚公用事业一部执行总监周丽君向经济观察报记者表示,融资平台密集退出,主要可归结为两方面驱动因素:一是,近年来,相关政策不断深化完善,特别是“150号文”为融资平台退出设定了明确时间表,要求于2027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整改,充分体现出中央规范地方政府融资行为、防范化解隐性债务风险的决心;二是城投平台自身转型发展的内在需要。在政策引导下,退出平台名单成为其迈向市场化运作的关键一步。通过退出,城投平台得以重塑为独立的市场化主体,从而更灵活地以特许经营等合规方式参与政企合作,服务于地方经济与产业高质量发展,并逐步拓展经营性业务,增强自身“造血”能力。同时,退出融资平台也有助于其摆脱原有融资限制,拓宽融资渠道。

中证鹏元指出,历史上一共有四轮“退平台”的经历,具体包括:第一,2010年退出银监会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名单;第二,2014年退出财政部城投平台名单;第三,2018年财政部隐债名单形成;第四,2023年至今,退出各省份确认报送国务院的融资平台名单。

中证鹏元统计显示,这四轮“退平台”进程,均在“退平台”名单出台后一年内迎来相对高峰,分别是2015年1528家融资平台退出财政部名单、2019年584家城投公司退出隐债名单、2023年735家城投公司退出融资平台名单。观察本轮“退平台”的进度,根据企业预警通统计,截至2025年8月末,已有4596家地方政府融资平台通过市场化转型、注销等方式退出了融资平台名单。

城投机构在“退平台”过程中该如何处理与金融机构的债务沟通协调?

周丽君建议,核心在于依法依规、透明沟通,并确保存量债务得到妥善安排。根据“150号文”相关内容,融资平台退出名单应征得三分之二债权人同意。因此,平台企业退名单过程中首先应主动向金融机构等债权人说明隐性债务的化解进展,并明确公司已不再承担政府融资职能,征得债权人同意。同时,对于退出前已形成的存量经营性债务,平台公司需进行审慎的流动性管理。可以通过借新还旧、债务重组等方式平滑还款压力,并积极利用资产盘活、加快转型以提升经营性现金流入等多种渠道筹措资金,确保债务能够如期偿还,维持良好的金融信誉。

不能简单“割裂”

城投平台宣布退出政府融资平台后,其存量债务能否依靠自身能力顺利化解,以及政府支持是否随之割裂,成为市场关注的焦点。

周丽君认为,融资平台退出后,不能根据“退平台”的结果便将融资平台与地方政府的关系简单割裂,二者更需通过明确权责边界实现规范协作。

经济观察报记者也注意到,2025年8月7日重庆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称“重庆城投”)发行了2025年第一期中票,金额20亿元。重庆城投由重庆市国资委全资持股,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为主业。

重庆城投距上次发债已隔1年多之久,从募集说明书来看,该期债券的声明承诺已改为“企业已剥离政府融资功能,转型成为自主经营、自担风险的市场化经营主体”。

该笔债券是重庆城投在退平台后,首次成功发行债券。重庆城投表示,该笔债券的成功发行重拾了区域金融市场对重庆退平台类国有企业的投资信心。

丝路海洋信用研究团队认为,重庆城投退出平台前后(至今),从业务和资产来看,并无本质变化,仍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主体。也即意味着,其与地方的关系仍在。至于未来,若真出现核心资产与业务的本质变化,需进一步判断当地对其的定位与支持。但无论如何,相信作为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重庆市国资委,仍将给予重庆城投有力支持。

对此,中证鹏元工商企业评级部高级分析师钟佩佩表示,“退平台”本身不会对主体信用资质产生显著影响,城投公司在区域发展中承担重要职能的定位未发生较大变化。其业务模式由政府依赖逐步向市场化经营过渡、业务结构亦在市场化探索中逐渐丰富是主要的变化特点。“退平台”旨在划清城投债务信用和政府信用之间的边界,但并不意味着城投企业和政府支持的割裂。“平台退出名单后,仍为服务于地方经济发展的国有企业,其职能定位与业务开展同当地政府的发展规划息息相关,与政府的紧密关系未发生较大变化。”钟佩佩称。

不过,作为金融机构的融资方,陈洲对城投退平台后的信用风险表示担忧。他指出,过去一些城投公司即便几乎没有营业收入,也能凭借政府信用获得数亿元融资,如今这类情况已难以为继。“现在我们会将这类城投完全视为一般国企进行评估,重点关注其经营性现金流、有息负债和资产规模。部分企业在融资时,也可能被要求提供足额抵押物。”陈洲称。

倒逼城投转型

钟佩佩表示,通过“退平台”等政策来厘清平台和政府之间债务关系的同时,引导平台从传统基建投资向市场化运营业务转型,由重资本投入转向重市场运营、重民生服务,是城投公司在当前经济发展阶段下的重要变化及新角色,亦是本轮“退平台”和过去最为不同的地方。

监管对城投隐性债务的严格控制正倒逼其转型。八月财政部通报的六起隐债问责案例,再次明确了政策信号。

与此前一次相比,此次披露的六则典型案例涉及隐性债务资金规模更大。特别是厦门和成都两地通过国有企业为城建项目垫资,造成大规模隐性债务新增,分别为683.96亿元、614.08亿元,多位市级领导被问责。

财政部监督评价局表示,这些典型案例,暴露出一些地方和单位的领导干部政绩观存在偏差,纪律观念不严,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中存在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问题,严重影响了隐性债务风险防范化解工作成效。对相关责任人予以严肃问责,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隐性债务问题“终身问责、倒查责任”要求的有力举措。

一名地方城投机构人士告诉经济观察报,在现行地方债务化解与严禁新增隐债的政策框架下,城投退平台既是明确要求,更是硬性任务,需要各地政府抓紧落实。

陈洲指出,城投退出政府融资平台后,必须完成从依赖政府信用“输血”到构建自身“造血”能力的根本转变。其业务重心应从大拆大建的长周期项目,转向能够产生持续现金流的市场化业务。

城投机构转型已经迫在眉睫。

周丽君表示,城投需要提升自身造血能力,应以“做专做优”为导向,通过剥离低效资产、深化专业化整合,将资源向核心业务集中。第一,可继续巩固传统业务。在基础设施运营、城市公共服务(如供水、供热、公共交通)等领域做精做深,通过提升运营效率和管理水平,保障稳定现金流。

第二,积极拓展市场化业务。开展市场前景良好或与当地产业发展契合的经营性业务,如参与新能源、智慧城市、产业园区运营、产业培育等,既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亦能促进地方经济及产业的高质量发展。

第三,有效盘活存量资产。对持有的土地、房产、停车场等存量资产进行专业化运营、证券化或引入战略投资者,将“沉睡”的资产转化为持续收益。

西政资本认为,城投转型意味着城投不能再依附于政府依靠“举债—投资—建设—再举债—再投资—再建设”滚雪球式发展,而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进一步明确自身国资主体定位:若作为城市综合运营服务商,则需站在城市运营角度,从“基础设施建设——基础设施升级改造、运营——城市服务提供”角度不断转变;若作为国有资本投资主体,则需通过投资,引导产业结构调整,通过资产整合,促进产业升级,助推当地经济发展等。

(应受访者要求,文中陈洲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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