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财经九号
2025-03-19 12:25:54
(原标题:携程旅行不公示酒店营业执照等信息,违规之下消费者权益如何保障)
来源| 财经九号&九号观察
作者| 胖虎
日前,作者因为在携程旅行(以下简称携程)网上预订住宿酒店时发现,携程官网的酒店居然都没有公示其营业执照、特种经营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等相应的资质证件!
对于消费者来说,在携程上面选酒店住宿,除了看其他消费者在入住后的体验评价,几乎无法事先对一家酒店的服务和经营状况做出预判,这对消费者的知情权等合法权益造成了极大的侵害。
而在作者向携程官方客服发去这一询问后,得到的回复居然是“作为一线客服,这个公司具体的主体(指酒店的具体运营公司)确实是没有权限查询到”。
那么这是否意味着携程官方对其平台上的酒店在管理方面存在着重大的失职隐患?
众所周知,酒店行业(指住宿或食宿兼具的业务),是我国的特种行业之一,特种行业是指在工商服务业中,因经营业务的内容和性质而易于被犯罪分子所利用,由国家或地方法规规定交由公安机关实行治安行政管理的行业。
也就是说,开办具有住宿业务的酒店时,不仅需要办理市场监管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还要办理由公安机关核发的特种行业许可证,此外,还需要有卫生、消防安全等方面的资质证书。
没有这些资质证书,酒店是开不了业的。当然,即便是拥有了这些资质证书,在经营过程中,可能也会因为某些方面存在隐患被相应的主管部门要求整改甚至停业整顿的。因此,即便是在像携程这样的互联网平台上,酒店经营者不仅应该在该酒店的页面公示这些资质信息,还应将酒店的运营实体(如公司名称、或个体工商户名称)等公示在酒店页面信息上,方便消费者通过天眼查或者信用中国等渠道了解酒店的经营和运营情况。
不过很遗憾,作者在携程平台上查询到的几乎所有酒店,均没有展示酒店的运营主体,更别提资质证书了!
这也导致了,即便是消费者与在携程平台上订购的酒店发生了纠纷,想要向市场监管部门维权或向司法机关起诉时,你都不知道该投诉或起诉哪个公司主体!
而针对携程这样的网络交易平台和在上面销售产品或服务的商家,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早就有相应的行政法规来规范交易行为。
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2021年3月15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7号公布)第12条的规定:“网络交易经营者(指商家,作者注)应当在其网站首页或者从事经营活动的主页面显著位置,持续公示经营者主体信息或者该信息的链接标识。鼓励网络交易经营者链接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电子营业执照亮照系统,公示其营业执照信息。”
显然,携程平台上的酒店并没有按照相应的监管要求公示其经营者主体信息,更别提相关的资质证书,属于违反行政法规的行为。
而携程作为网络交易平台的提供方,究竟是客观技术上达不到呢(为什么淘宝天猫京东等平台均能公示商家运营主体信息?),还是主观意愿上没有想公示商家运营者信息?
面对作者的疑问,携程方面的官方答复是:“我们平台上所有的酒店都不公示的资质信息的,您要了解可以线下去酒店自己看,或者我们征求酒店同意后再告知您。”(有与客服的电话录音为证)
无论是按照行业规则,还是从合理性逻辑上来说,商家想要入驻像携程这样大流量的平台,必须要向平台方提供营业执照及其相应资质证书,而平台方也会对上述资料的真实性、合理性做出审核判断,确保信息真实合法有效后,才允许商家入驻平台、开展交易。
那么携程方面尽到对入驻商家的真实性审核了吗?
没有公开,公众就无法监督,至少从携程方面不展示商家运营主体信息及资质情况这一严重违规的现象来说,携程方面的商家入驻审核到公示环节是存在很大问题的,而疏于管理的背后,风险就由无法知情的消费者承担了。
(免责声明:本文数据及信息均来自携程旅行APP、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官网等公开信息,数据或信息如有遗漏,欢迎更正,并以公司最终披露为准。未经授权,本文禁止转载、抄袭或洗稿。)
雷达财经财富号
2025-03-20
财经九号
2025-03-19
观点
2025-03-19
雷达财经财富号
2025-03-19
雷达财经财富号
2025-03-19
格隆汇
2025-03-19
证券之星资讯
2025-03-19
证券之星资讯
2025-03-19
证券之星资讯
2025-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