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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长治监管分局对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治中心支公司作出行政处罚

来源:证券之星金融监管

2025-03-17 10:44:35

2025年03月17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长治监管分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内容如下: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治中心支公司司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为编制虚假报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为警告,并处罚款23万元。杨子健(时任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治中心支公司副总经理)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为编制虚假报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为警告,并处罚款2万元。陈娟(时任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治中心支公司副总经理助理)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为编制虚假报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为警告,并处罚款2万元。

序号

序号

当事人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行政处罚依据

行政处罚内容

作出决定机关

作出决定时间

1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治中心支公司

长金管罚决字〔2025〕3号

编制虚假报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第一百七十条

责令改正,罚款23万元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长治监管分局

2025年3月6日

2

杨子健(时任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治中心支公司总经理助理)

长金管罚决字〔2025〕4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第一百七十一条

警告,罚款2万元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长治监管分局

2025年3月6日

3

陈娟(时任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治中心支公司总经理助理)

长金管罚决字〔2025〕5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第一百七十一条

警告,罚款2万元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长治监管分局

2025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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