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智通财经
2025-01-03 16:49:42
(原标题:新股消息 | 粤源建设拟港股上市 中国证监会要求说明股权架构设立的合规性)
智通财经APP获悉,1月3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境外发行上市备案补充材料要求(2024年12月27日—2025年1月2日)》。中国证监会对粤源建设等4家企业出具补充材料要求。其中,证监会要求粤源建设说明股权架构设立的合规性、股权冻结、诉讼情况、规范运作等事项。据悉,粤源建设已于2024年10月31日向港交所主板提交上市申请,Grande
capital limited为独家保荐人。
具体来看,证监会请粤源建设就以下事项补充说明,请律师核查并出具明确的法律意见:
一、关于股权架构设立的合规性,请说明:1、公司于2024年8月和10月先后通过增资方式逐步取得境内运营实体深圳粤源及下属子公司粤源铝制品和粤源幕墙的股权,请说明上述2次增资的对价、定价依据及公允性、价款支付情况、税费申报及缴纳情况,是否符合《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2、境外搭建离岸架构和返程投资涉及的外汇登记、境外投资、外商投资等监管程序方面合法合规的结论性意见。3、最近一年新增股东入股价格的合理性,是否存在利益输送情形。
二、关于股权冻结,公司境内主要运营实体粤源铝制品和粤源幕墙存在股权被冻结的情况,请说明股权冻结的具体原因、相关事项目前进展情况,上述情形是否构成《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实行办法》第八条第五款规定的不得境外发行上市的情形,是否构成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性障碍。
三、关于诉讼情况,深圳粤源作为被告存在大额未决诉讼,请说明具体涉诉情况,包括基本事实、目前进展等,并结合未决诉讼金额占发行人财务报表相关数据的比例说明是否存在重大经营风险,以及是否构成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性障碍。
四、关于规范运作,1、请汇总说明公司及境内运营实体最近三年在项目立项、环境保护、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等方面运作不规范的情况,以及收到相关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情况,说明上述情况目前的整改落实举措,是否构成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性障碍,是否存在《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的通知》规定的限制证券融资的情形。2、请说明已建、在建及此次募投项目是否属于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并提供相关依据。
招股书显示,粤源建设是一家幕墙总承包解决方案提供商,总部位于中国广东省。公司专为中国建筑项目设计、加工、组装及安装定制幕墙。建筑结构挂着的幕墙属非承重建筑外墙,主要含铝材、玻璃、钢材及石材等不同轻质材料,用以增强建筑外墙的美感,提高能效,保护免受外部环境因素的影响,如风、水、尘、热、寒、噪、光。根据行业报告,按2023年收益计集团在位于中国广东省的非国有幕墙解决方案提供商中排名第八,在中国幕墙行业中的市场份额约为0.2%。
粤源建设提供不同类型的幕墙以及其他相关物品,包括金属屋顶、户外门窗和轻型钢结构工程。公司在中国广东省惠州市设有生产设施,用于加工定制的幕墙产品及其他相关物品,年生产量高达944500平方米。于2021财年、2022财年、2023财年及2024年上半年,公司生产设施的利用率分别约为94.9%、85.5%、88.9%及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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