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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扬州监管分局对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扬州中心支公司作出行政处罚

来源:星文

2024-11-22 21:00:00

(原标题: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扬州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扬金罚决字〔2024〕21号))

2024年11月14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扬州监管分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扬州中心支公司因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利益,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一百六十一条,被处以罚款25万元。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扬金罚决字202421

被处罚当事人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扬州中心支公司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

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利益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一百六十一条

行政处罚决定

罚款25万元

作出处罚决定的

机关名称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扬州监管分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24年1114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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