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星观察
2024-11-14 10:14:31
(原标题:广汇物流伪造交付资料,多位公司高管违法)
记者 秦楚远
2024年10月14日,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汇物流”)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称公司于2024年10月12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104 号)。此前,广汇物流于2024年4月2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3720241002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衡财保·炜衡金融315团队(微信:tz315-wh)表示,初步判断2024年4月29日(含当日)之前买入,并在2024年4月29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提出索赔(最终索赔条件须以法院认定为准)。
经查明,广汇物流涉嫌证券交易违法违规的事实如下:广汇物流通过伪造交付资料等方式提前确认房地产业务收入,虚增收入、成本和利润,导致广汇物流披露的 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其中2022年度虚增营业收入 2,893,869,277.69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 57.65%,虚增营业成本 2,013,003,854.81元,虚增利润总额622,473,759.50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78.52%;2023年半年度虚增营业收入265,437,567.33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19.23%,虚增营业成本193,912,657.89元,虚增利润总额55,597,753.75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15.98%。多位公司高管违法。对于广汇物流2022年年度报告虚假记载,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是杨铁军、赵强、刘栋,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是高源、崔瑞丽、康继东、王玉琴、王国林、何海。对于广汇物流2023年半年度报告虚假记载,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是赵强、刘栋,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是高源、崔瑞丽、康继东、王国林、何海。2024年4月,广汇物流公告《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更正后的财务报表和附注》,对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更正调整。中国证监会认为,广汇物流披露的 2022 年年度报告、2023 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违反了《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所述违法行为。
目前,广汇物流的索赔正在征集中,受损股民可联系衡财保·炜衡金融315团队(微信:tz315-wh),咨询是否符合索赔条件及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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