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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绥化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绥金监罚决字〔2024〕11号)

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2024-04-25 08:35:00

(原标题: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绥化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绥金监罚决字〔2024〕11号))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绥化监管分局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绥金监罚决字〔2024〕11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绥金监罚决字〔202411

被处罚当事人

一、安华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肇东支公司

二、陈义兴安华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肇东支公司经理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

虚列印刷费用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第一百七十条、第一百七十一条

行政处罚决定

一、安华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肇东支公司罚款11万元

二、陈义兴警告并处罚款1.5万元

作出处罚决定的

机关名称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绥化监管分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24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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