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2024-03-28 17:51:59
(原标题: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吉林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吉金罚决字〔2024〕52号))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吉林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吉金罚决字〔2024〕52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吉金罚决字〔2024〕52号 |
被处罚当事人 |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长春中心支公司 |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 | 对下辖阳光财险双阳区支公司和阳光财险公主岭支公司未经批准擅自迁址事项负有责任。 |
行政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八十四条、第一百六十二条 |
行政处罚决定 | 罚款8万元 |
作出处罚决定的 机关名称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吉林监管局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 2024年3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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