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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信息披露违法 *ST高升拟被处罚

来源:证券市场周刊

2019-10-17 21:13:19

(原标题:涉嫌信息披露违法 *ST高升拟被处罚)

高升控股曾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于2018年9月27日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就在时间过去一年多以后,该事件又有了最新进展。

记者从*ST高升2019年10月17日晚间发布的公告中看到:2019年10月17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湖北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和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编号:鄂处罚字[2019]5号)。经查明,髙升控股涉嫌信息披露违法的事实有:上市公司关联方的认定;高升控股未按规定披露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高升控股未在2017年年度报告中披露为关联方担保的关联交易。

虽然目前*ST高升收到的还只是《行政处罚和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最终的结果还需要等待《行政处罚决定书》的确认,一旦认定上市公司因虚假陈述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权益受损的投资者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如果是在2018年9月28日前买入,并在2018年9月28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并曾造成一定浮亏(无论是否解套)的投资者均可发起索赔,只需将姓名、联系电话与交易记录(建议为Excel文件)发送到weiquan@hongzhoukan.com的邮箱,参与由《证券市场红周刊》“民间维权”栏目组织的索赔预征集活动,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最终获赔情况根据法院判决为准,广大投资者在获得赔偿前无需支付任何律师费用。

针对*ST高升涉嫌信息披露违法的事实,湖北监管局拟决定:一、对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六十万元的罚款;二、对韦振宇给予警告,并处以九十万元的罚款;其中,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罚款三十万元,作为实际控制人罚款六十万元;三、对李耀、张一文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三十万元的罚款;四、对孙鹏给予警告,并处以十万元的罚款; 五、对董红、许磊、陈国欣、雷达、赵亮、田迎春、董炫辰、姚远、翁远、左风、张驰、蒲炜、唐文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三万元的罚款。

此外,记者还从公告中看到:当事人韦振宇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在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长或董事期间,隐瞒上述为上市公司关联方提供担保、拆借资金等重大事件,行为性质恶劣,严重扰乱证券市场秩序,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依据《证券法》第二百三十三条及《证券市场禁入规定》(证监会令第115号)第三条第一项、第二项及第五条的规定,湖北监管局拟决定对韦振宇采取五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综上所述,关于*ST高升的违法确认即将尘埃落定。接下来,我们仍将持续跟踪相关事件的进展,而符合维权条件的中小投资者,也可以通过相关合法途径积极进行维权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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