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地产
2025-04-21 21:09:40
4月21日,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绿地控股)发布公告称,收到上海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张玉良、张蕴、王晓东采取责令改正、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经查,绿地控股存在以下事实:
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绿地控股及控股子公司涉及的诉讼事项累计金额已达到应当披露的标准,但公司未及时披露,在2022年和2023年年度报告中亦未如实完整披露相关诉讼事项。
上海证监局认定,上述行为违反了有关规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上海证监局决定对绿地控股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绿地控股应在收到监督管理措施后三十日内予以改正并提交书面报告。
绿地控股时任董事长张玉良、时任董事会秘书王晓东,对上述行为负有责任;绿地控股时任董事、执行总裁张蕴,对上述行为负有主要责任,三人均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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