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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公积金政策调整 多孩家庭租住商品房月最高可提取5214元

来源:证券之星地产

2023-06-02 15:19:48

6月1日,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佛山市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有关事项的通知。

据悉,此次通知调整了租住商品住房最高可提取额度的计算方式,加大了对多孩家庭租住商品住房的支持力度以及增加租房提取频次。

通知显示,职工在本市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按照实际房租支出金额提取,具体按租金缴纳证明核定;租住商品住房的,月最高可提取额度以本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0%核定;多孩家庭租住商品住房的,按照实际房租支出金额提取,具体按租房发票核定。月最高可提取额度以本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核定,月租金大于月最高可提取额度的,超出的部分不计入可提取额度。同一租赁时间段内一个家庭只能以一套住房申报提取。根据本市统计部门公布的2021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为8690元,可得2022年度多孩家庭租住商品住房月最高可提取额度为8690×60%=5214元。

提取时限方面,提取年度为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不往前追溯。提取时须明确租赁时间段,每个年度只能申报当年度的租赁时间段,且不得重复申报。

提取频次上,同一提取年度内,职工可选择按年提取或按月提取其中一种方式办理,每次提取应满足相应的时间间隔:按年提取,每个提取年度可申报提取一次,每次提取应间隔12个月以上。按月提取,每月可申报提取一次,每次提取应间隔1个月以上。

同时,通知提示,每次提取后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低于500元。已申报提取的剩余额度不计入下次申报的可提取额度中。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公积金中心)于每年7月1日前向社会公布当年度租住商品住房、多孩家庭租住商品住房的最高可提取额度。

通知从2023年7月1日起实施,此前文件规定与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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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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