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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阳科技: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天阳宏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9-18 23:15:50

天阳宏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实施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该计划草案已获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激励计划拟授予37名核心管理人员及技术(业务)骨干限制性股票,不包括独立董事及持股5%以上股东或其亲属。激励对象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公司不提供财务资助。计划有效期、授予日、归属安排等符合相关规定。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实施股权激励的情形,亦未发现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情形。本激励计划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经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后实施。公司已履行现阶段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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