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9-18 19:24:32
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指定联络人,负责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会议筹备、保密工作、媒体应对、合规培训及股票变动管理等事务。公司应为其履职提供便利,相关人员应予以支持配合。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由董事或高管代行职责,超三个月由董事长代行。出现不符合任职条件、连续三月不能履职、重大失误或违规等情况,公司应在一个月内解聘。公司解聘董事会秘书需有充分理由,并及时报告、公告。本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制定,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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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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