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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松科技: 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5-24 13:36:18

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为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文件,公司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议案。2025年4月2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议案,并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2025年4月29日,公司发布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2025年5月17日,公司监事会发布公示情况说明及审核意见。2025年5月22日,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同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授予日为2025年5月22日,首次授予激励对象22人,授予数量为59.0320万股,授予价格为每股18.41元。本所律师认为,本次授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规定。

证券之星资讯

2025-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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