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4-03 21:08:12
维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到深圳证监局下发的《责令改正决定书》和《警示函》。公司存在以下问题:1、公司治理不规范,2021至2023年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内容不完整,部分董监高未按规定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2、财务核算不规范,部分项目2023年度收入核算存在重复确认、遗漏确认和跨期确认问题,多计存货及应付账款,部分商业保理结算项目成本费用会计处理不一致,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单项计提政策不合理;3、信息披露不规范,2023年度部分诉讼事项披露不及时、不完整、不准确,收入相关单据管理内部控制执行不到位。
深圳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要求公司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学习,夯实财务核算基础,重视整改工作,全面梳理薄弱环节,制定整改计划。公司及相关人员高度重视上述问题,将认真吸取教训,加强对法律法规的学习,完善公司治理,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和规范运作水平,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本次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管理活动。公司将严格按照要求整改并在规定时间内报送整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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