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3-19 21:09:49
甬兴证券有限公司作为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长鸿高科”)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相关规定,对长鸿高科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核查。长鸿高科通过首次公开发行股票(IPO)募集资金净额为445,471,104.19元,定向增发募集资金净额为41,744,736.98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IPO募集资金累计使用37,824.86万元,尚未使用6,722.25万元,专户余额8,158.30万元;定向增发募集资金累计使用4,174.47万元,专户余额64,472.80元。募集资金主要用于“2万吨/年氢化苯乙烯-异戊二烯-苯乙烯热塑性弹性体(SEPS)技改项目”和“25万吨/年溶液丁苯橡胶扩能改造项目二期”,其中后者多次延期,预计2025年6月25日完成。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管理资金,未发现违规使用情况。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鉴证报告,确认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属实。保荐机构认为,长鸿高科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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