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3-19 19:11:06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受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委托,就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于2025年3月19日15:00在广东省中山市火炬开发区明阳工业园召开,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境外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赞成票669,385,501股,占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543%,其中中小投资者赞成票279,261,403股,占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627%。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589人,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675,776,157股,占公司股权登记日扣除回购专用账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股份总数的31.4259%。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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