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3-19 18:05:26
证券代码:003017 股票简称:大洋生物 公告编号:2025-008
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3月1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杨兴礼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5〕38号)。主要内容如下:
杨兴礼于2025年2月18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800,000股,持股从3,950,000股增至4,7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从4.70%增至5.65%。在持股比例达到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时,未按规定期限停止交易,违反了《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根据第七十五条规定,浙江监管局决定对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杨兴礼需于收到决定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报告。
公司及时将有关信息传达给相关股东,提醒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次事项不涉及公司或其他股东,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管理活动。
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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