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3-19 16:48:14
根据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新科技”)2025年3月13日发布的《关于控股股东的有限合伙人所持合伙份额被司法冻结的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广州恒贸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广州恒贸”)的有限合伙人北京华贸世家科技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利嘉昇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哈尔滨卓弘经贸有限公司、哈尔滨万粮米业有限公司、哈尔滨鑫诚信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所持有的广州恒贸的合伙份额被黑龙江省鹤岗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全部冻结,冻结期限为2024年11月29日至2025年11月28日。
截至公告出具日,广州恒贸未收到上述法院的司法保全文书。经广州恒贸向各有限合伙人问询,各有限合伙人确认上述情况属实,且各有限合伙人因涉诉案件正在调解中,由于调解结果尚未确定,故未及时将上述情况告知广州恒贸。广州恒贸的普通合伙人和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深圳前海恒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简称“恒星资本”),恒星资本的控股股东为余厚蜀先生,广州恒贸的实际控制人亦为余厚蜀先生。此次合伙份额被司法冻结事项未导致广州恒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及其对公司信用质量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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