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3-19 12:08:19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如下:
公司监事会及全体成员审阅了《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核实了本次拟注销限制性股票及激励对象的名单。监事会认为,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事项符合《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2024年修订)》《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等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监事会同意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并同意将本事项提交到公司下一次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签名:徐志刚、段培林、庞允东。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二○二五年三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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