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3-19 12:06:15
江西江南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旨在规范公司组织与行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9,308,899元,住所位于江西省鹰潭市月湖区鹰潭工业园区。公司经营范围涵盖电子材料生产销售、新型材料研发及售后服务、铜基新材料加工销售、进出口业务及废旧金属回收利用等。
章程明确了股份发行、股东权利义务、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职责与运作规则。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将遵循章程规定,确保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利润分配政策注重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方式,且分红比例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等重大事项需依法依规进行,并履行相应程序。章程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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