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3-19 12:03:17
宁波世茂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舆情管理制度》,旨在建立健全舆情处置机制,提升舆情应对能力,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制度涵盖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报道、社会传言、影响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的信息及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的重要事件。
公司成立舆情管理工作组,由董事长任组长,董事会秘书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工作组负责启动和终止舆情处理工作,评估舆情影响,拟定处理方案,组织对外宣传,做好信息上报及沟通工作。董事会办公室为主要舆情信息监测部门,负责信息采集、分析、核实及上报。
舆情信息分为重大舆情和一般舆情。重大舆情指严重影响公司形象或经营活动、可能造成股价波动的负面信息;一般舆情为其他舆情。处理原则包括快速反应、做好沟通、积极面对。重大舆情需迅速调查、与媒体沟通、加强投资者沟通、适时澄清并采取法律手段维护权益。一般舆情由董事会秘书和董事会办公室灵活处置。
公司强调信息保密,禁止私自公开或泄露未披露信息,违者将被追责。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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