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3-19 11:55:51
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贵公司于2025年03月18日送达的《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问询函》已收悉。本公司、宁波通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通商集团”)及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宁波国资委”)经认真核实,现回复如下:
截至本问询函签署之日,除贵公司已公告事项外,本公司、宁波通商集团及宁波国资委不存在影响贵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不存在涉及贵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重大交易类事项、业务重组、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本公司、宁波通商集团、宁波国资委及一致行动人在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特此回复。
宁波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0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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