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3-19 11:02:04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对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大信专审字2025第12-00012号审核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公司管理层负责编制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确保其真实、准确、完整。
审核报告显示,公司2024年度营业收入为66,491.75万元,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为1,530.39万元,主要涉及出租不动产、销售材料等,占营业收入的2.30%。上年度营业收入为119,069.15万元,扣除项目合计金额为2,996.85万元,占比2.52%。扣除后的营业收入分别为64,961.36万元(2024年度)和116,072.30万元(上年度)。
审核意见认为,公司编制的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符合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营业收入扣除情况。报告仅供年度报告披露使用,应与已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中国·北京,二○二五年三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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