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3-18 20:33:53
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报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为主承销商中信证券。
公司向不超过35名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价格为13.17元/股,发行数量为357,085,801股,募集资金总额为4,702,819,999.17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净额为4,679,236,514.71元。发行对象包括新通产实业开发(深圳)有限公司、江苏云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和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分别获配股数75,930,144股、242,976,461股和38,179,196股,限售期分别为18个月和6个月。
本次发行已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募集资金将主要用于深圳外环高速公路项目深圳段和偿还有息负债。发行后,公司总资产和净资产增加,资产负债率下降,股权结构符合上市条件,控股股东仍为深圳国际,实际控制人仍为深圳市国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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