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3-18 19:37:52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指出,独立董事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要求,勤勉尽责,积极参加会议并对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维护全体股东权益。
2024年度,独立董事参加了6次董事局会议、5次审计委员会会议、2次提名委员会会议、4次战略发展委员会会议、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3次股东大会,均亲自出席并赞成所有议案。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审核了定期报告和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确认其合规有效。针对关联交易,独立董事审议并通过了与金垦玻璃工业双辽有限公司、福建省耀华工业村开发有限公司及特耐王包装(福州)有限公司的交易议案,认为交易公平合理,符合股东整体利益。此外,还参与了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与审计机构沟通年度审计工作,并进行现场考察调研,确保公司运营透明、规范。全年共现场工作19天,监督核查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保护投资者权益。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3-18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3-18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3-18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3-18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3-18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3-18
证券之星资讯
2025-03-18
证券之星资讯
2025-03-18
证券之星资讯
2025-0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