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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CL智家: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TCL智慧家电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期满不实施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回购之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3-18 19:35:04

广东TCL智慧家电股份有限公司(简称“TCL智家”)在2020年2月与子公司广东奥马冰箱有限公司(简称“奥马冰箱”)的核心管理团队及中山市金奥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签署了《股权转让及回购合同》,约定TCL智家将奥马冰箱49%股权转让给少数股东,并赋予TCL智家回购权利。根据合同条款,TCL智家可在股权转让工商登记完成日起的36个月和48个月后的30日内行使回购权,并应在60个月内完成回购。

2023年3月17日,TCL智家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行使回购权的议案,并于3月21日向少数股东发出回购告知函。然而,截至2025年3月13日,双方未签订具体回购合同或协议。鉴于维持现有股权结构有利于多方利益,TCL智家决定不实施回购,不构成违约。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认为,TCL智家的行为符合《股权转让及回购合同》约定,不违反公司及相关主体正在履行的承诺事项,且不存在因不实施回购而与少数股东发生争议的情形。

证券之星资讯

2025-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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