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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孚高科: 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3-17 21:17:16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受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根据《证券法》、《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就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于2025年3月17日召开,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董事辞职及补选董事的议案》,荣斌先生当选为公司董事。现场会议在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华山路6号公司会议室举行,由董事长尹震源先生主持。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64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411,027,57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2874%。其中,中小投资者共633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48,070,84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456%。会议表决程序及结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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