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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积余: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内容摘要

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3-16 17:02:48

招商局积余产业运营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对公司原独立董事陈英革先生(2025年3月10日离任)及现任独立董事许遵武先生、林洪先生、KAREN LAI(黎明儿)女士、邹平学先生的独立性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专项意见。

经核查,陈英革先生、许遵武先生、林洪先生、KAREN LAI(黎明儿)女士、邹平学先生均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上述人员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因此,他们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招商局积余产业运营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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